莒县检察院"三不"立体防护体系 反腐倡廉从基层入手
时间:2014-09-09 16:28:40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297819

“检察院开展的‘三不’立体防护体系真是基层干部清廉为民办事的法宝,我深受教育……”6月16日,山东省莒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刘宝恒激动地说,“从5月中旬以来,一系列的警示教育使我院医务人员真正理解“为民、务实、清廉”内涵。”这是山东日照市莒县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检察职能,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做好预防工作,构建“三不”立体防护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一个镜头。

  6月6日,莒县人民医院会议室里座无虚席,全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和医护工作者200余人参加了该县检察院涉医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教育讲座;教育讲座结束后,安排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分批次分单位到莒县警示教育基地展参观学习等一系列教育活动。

  该检察院始终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的原则,构筑起“不想犯罪”、“不能犯罪”、“不敢犯罪”的 “三不”立体防护体系。为确保“三不”实际效果,成立“三不”领导小组,由王伟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自侦部门办案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求分管组长每月至少两次到包片联系点开展巡访、座谈,利用发生在基层干部身边的案例,剖析基层干部走上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使他们筑牢防线“不想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

  针对部分基层单位财务政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弱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助部分乡镇修订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乡镇财务监督制度》、《社区财务定期审计制度》,全面实行“五统一”和“三签字一盖章”的财务管理方式,支出单据必须由单位“一把手”经办人签字,并由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有效堵塞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漏洞,同时,他们与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共同组成联合预防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检查活动,监督各项预防制度的落实,将权力的行使置于阳光之下,以制度建设防范涉农案件的发生,构筑起“不能犯罪”制度防线。

  在此基础上,他们还紧抓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实施预防和打击并重策略,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国家“直补”资金发放、低保资金发放、粮食直补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开展专项预防;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等工程建设,坚持开工前、招投标、建设现场、竣工后的全程监督,把预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着力构筑“不敢犯罪”警戒防线。

  据悉,该制度实施以来,指导全县7个乡镇、16个社区和60余个村庄开展了“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让村民了解村中的政务、财务情况,便于村民监督,共提出检察建议9份,帮助5个单位完善规章制度13项,开展警示教育100余场,5000多名基层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件14人,实现了公开透明,得到了当事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通讯员 滕文雷 刘执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