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烟引发的官司
时间:2014-09-09 17:11:09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298319

齐鲁法制网9月5日讯(通讯员 邱茹)因为一支烟,七旬的老汉险些丧命,被烧伤后找错了医生,贻误了最佳治疗时间,花费将近10万元,命是捡回来了,可是责任在于谁呢?

  一支烟 烧上身 投错医 要人命

  2012年7月的一天中午,70多岁的老汉张峰吃完了晌午饭便躺在床上照常点上一根烟,享受“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的感觉,可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烟头不小心点燃了蚊帐,随即燃烧了老汉身上的衣物,老汉身上的衣物大多为化纤制品,极易点燃,短短的数十秒便燃及了全身,老汉的颈部、左肩、胸、背部、左上肢均有不同程度烧伤。

  众所周知,烧伤之后应当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可是老汉张峰因为心疼钱并没有前去治疗,去的是当地的一家诊所,平常的时候张老汉有事没事常常去集市上逛逛,逛的时候都会收到一些小名片小广告之类的,在这之中就有一张号称“祖传秘方、专治烫伤”的诊所的广告,收的广告多了,而且广告上将治疗效果宣传的神乎其神,被烫伤后张老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去这家诊所医治。

  被送往王强经营的诊所医治后,张峰缴纳治疗费1800元,王强便开始用自己配制的药物为张峰治疗,隔一天换一次药,一天天过去,张老汉以为自己可以一天天的好起来,然而12天之后,张峰的伤情不仅没有丝毫好转,反而严重恶化,烧伤处大面积感染,多处流脓,出现重度昏迷,生命奄奄一息。

  眼看着张老汉生命垂危,张老汉的家人着急了,都来到王强的诊所质问王强,而王强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经过多方打听,老汉的家人才得知王强诊所是没有《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的黑诊所,王强并没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他只是一名非法行医的江湖骗子。得知此事后老汉家人立即将老汉送往济阳县人民医院救治,入院诊断为“软组织感染,烧伤”。因贻误了治疗的最佳时间,造成烧伤处感染,被迫进行手术治疗,经输液抗生素及创面分期换药、植皮治疗后,老汉创面大部愈合,为此,老汉住院112天,花费近10万元,经山东银丰司法所鉴定张峰的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烧伤导致八级伤残 “医生”认为与己无关

  为治病,张老汉拿出了全部积蓄,连“棺材本”钱也出上了,老汉的家人也是东拼西凑才付齐了住院费,然而,王强却拒绝任何的赔偿,认为自己仁至义尽,老汉现在状况和自己无关。无奈之下张峰将王强告上了法庭,认为王强的行为导致了张峰贻误治疗,伤情恶化致残的后果,给张峰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目前张峰伤势并未痊愈,需要继续治疗,年事已高,需常年护理,因此王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王强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万元。与此同时,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济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支持张峰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开庭过程中王强辩称:“张峰在烧伤后到我的诊所治疗,并未住下,我给他输液、上药以治疗烧伤免受感染,他隔一天来一次,我尽心尽意的服务,并未给他造成伤害。在本案中,我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治疗中,我并没有过错,没有侵权行为,对张峰的伤只有好的方面,没有加重的事实,所以张峰的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请法庭驳回张峰对我的诉讼请求。”

  你有过错我也有错 法官审理后终事了

  张峰认为王强的医治行为不但使自己的伤情严重恶化,而且还耽误了医治的最佳治疗时间,所以要求王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王强认为他的医治行为没有加重张峰的伤情。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王强的治疗行为与张峰住院前的伤情有没有因果关系。

  经审理,法官认为张峰是因为自己吸烟不慎烧伤,该结果的发生与王强医治行为无因果关系,张峰明知王强的诊所无健全的医疗设备,诊所规模小,仍在其诊所接受治疗,未前往正规医院治疗,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张峰主张王强的治疗行为使张峰的伤情出现严重恶化,烧伤处大面积感染,多处流脓,出现重度昏迷,王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张峰未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王强的治疗行为与张峰在王强诊所治疗后的伤情状况有直接因果关系,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张峰入住济阳县人民医院治疗前的伤情状况是由王强的治疗行为造成的,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王强在为张峰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的大小,因此张峰要求王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没有合理充分的依据,只能依据入院诊断书中记载的感染状况和王强存在一定过错判决王强承担一定的责任。

  王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无健全医疗设备的情况下,开诊所为病人医治,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非法行医。王强明知张峰烧伤面积巨大,伤情严重,仍为其医治,并进行虚假宣传,且济阳县人民医院入院诊断记录为“软组织感染”,据此可认定王强在为张峰治疗期间,张峰的烧伤有一定程度感染,且王强未有原始治疗记录,因此王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故济阳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王强赔偿张峰医疗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