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两男子获刑
时间:2014-09-09 17:21:24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量:297756

齐鲁法制网9月5日讯(通讯员 许胜男)近日,威海高区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被告人王某、刘某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8万元。

  据了解,王某从岳父那里继承了部分象牙制品。2013年5月,王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刘某,刘某说能帮他卖出这些象牙制品。同年10月9日,王某开车拉着象牙寿星雕件、象牙香炉雕件、象牙雕龙摆件、象牙项链等象牙制品来到刘某位于高区的家中,准备将这些象牙制品出售给刘某。询问价格后,刘某对其中一条象牙项链有购买意向,并表示可以帮其代卖其它象牙制品。随后,王某将这些象牙制品存放在夏某家中,刘某则将这些象牙制品拍成照片,发到自己的朋友圈里。10月15日,二被告人经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交易未遂。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郑某持有并欲出售的象牙制品共价值42万元。

  威海高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情节严重,应依法予以处罚。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涉案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